吴富恒
吴富恒(1911-2001)河北滦县人。教育家、英美文学专家。1935年毕业于北平师范大学并留校任附中教师。1940年留学美国,获哈佛大学硕士学位。1942年回国,任云南大学教授。后到解放区,任华东大学文学院教授兼文艺系和文学系主任。新中国成立后,先后任山东大学文学院院长兼外文系主任、教务长、副校长、校长兼党委副书记等职。全国政协委员、民盟中央常委、山东省政协副主席、民盟山东省委主任委员。曾任孔子基金会副会长、全国外国文学学会副会长、全国翻译工作者协会副会长等职。主要论著有《中国家庭生活中的心理错综》《文艺学教学与改进意见》《语义学批判》等,译著有《苏联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》(与金诗伯合作)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美学反对艺术中的自然主义》《论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的区别》等。
吴富恒是国内外公认的卓越教育家、英美文学专家和社会活动家。他为中国教育事业艰苦奋斗了50年,桃李满天下;为美国文学研究工作和中外文化交流,付出了辛勤的劳动。1978年出任山东大学校长、校党委副书记,为学校的拨乱反正、教学科研秩序的恢复建立、学校在新时期的发展,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。1982年6月,被美国哈佛大学授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,成为我国第一位获此称号的学者。199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。他的名字,1985年被英国家出版公司列入《当代国际功绩卓著名人录》,1987年被列入英国剑桥国际传记中心出版的《国际有卓越成就的领导名人录》。这些崇高的荣誉,对吴富恒来说,是当之无愧的。
吴富恒先生将近一个世纪走过的人生路,每一步都留下了深深的足迹,闪亮着中国知识分子为教育兴国执着求索的光辉。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,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,是为人民的教育事业奋斗不息的一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