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建勋
李建勋(1884-1976),字湘宸,直隶清丰县人,教育家,一生主要时间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,为国家培养出了无数教育工作者和教育研究人才,教育界曾以“南陶北李”之说称赞李建勋和陶行知两位教育家。其于1921年10月至1922年12月担任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校长。在其继任之时,北高师仍有两大问题需要解决,一是北高师“改大”的方向尚未确定,政府和大众针对北高师改制为师范大学还是普通大学争论不休,北高师与改制为“师范大学”的目标还有距离和困难;二是学校经费积欠甚多,学校必须多方筹措并节约开支。
1922年,李建勋向“学制会议”提出《请改全国国立高等师范为师范大学案》,提案就目的、教材、教法、训练等论证了高等师范学校改制为师范大学必要性。最终该案得到通过,并决定高等师范学校应当在相应时间内提高程度,收受高级中学毕业生,称为师范大学校。除了从全国学制上着手,其在高师内部也不断改革,首先其又增设理化、博物、数理、国文、史地、英语六学部的研究科,其次又将学部改为学系,从而提高学生程度。从而第一个问题圆满解决,北高师“改大”的国家制度障碍与校内制度障碍已经破除。
面对第二个问题时,北高师联合北京各大高校向政府索要经费,1922年教育部接受北京各高校的建议,将各国退还的“庚子赔款”分配给各大高校进行补助。但高师学生不收学费,较一般学校所需款项更多,李建勋联合高师教授发表文章据理力争获取更多经费,最终取得胜利,但也因此得罪当局。当局为报复而针对李建勋个人进行恶意查账,使得李建勋愤而于1922年12月18日辞去校长职务。之后,教育部委派李建勋赴欧美考察师范教育,归国后,其仍参与北京师范大学的各项事务,一直作为教育学院院长于北师大任教。
在校近30年,他一直是师范教育体制和师范大学的捍卫者,并主张教育行政民主化、科学化,深入参与师大各项教学、科研与行政工作,最终获得多项研究成果且培养了大量研究型学子,为北师大在全国持续位居前列做出了卓越贡献。抗战期间在西北不断致力于小学师资的培训提高,为西北地区的普通教育改进做出了较大贡献。